近日,一位网名叫做“王扁”的博主,因为模仿艺人王源的wink表情而在网络上受到关注。不过就在9月24日凌晨,这位博主突然发文表示:“要去送外卖了,小扁担们再见。”他写道,今后可能没办法继续陪伴大家,自己要回到原来的工作,继续跑外卖,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。
据了解,“王扁”这个账号在社交平台上拥有约21.9万粉丝,而他名下的另一个账号“UFO-王扁”粉丝数更多,达到50.1万。此前有网友指出,该博主运营了两个账号,其中一个专门发布模仿内容但关闭了打赏功能,另一个账号则开放打赏却并不进行模仿。有舆论认为,这种做法或许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——如果被追究,博主可以主张模仿行为并未直接获利,而真正用于收款的账号并未涉及模仿内容,从而降低侵权认定的可能性。
对此,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分析指出,如果网红在模仿过程中频繁使用王源的肖像,即便只是模仿,仍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。是否从中获利并不是侵权成立的必要条件,只要存在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事实,权利人就有权依法追责。如果模仿过程中出现贬低或侮辱性内容,对王源的社会评价造成损害,还可能涉及侵犯名誉权。
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不少讨论。有人觉得,模仿明星本来就是网络娱乐的一种方式,没必要上纲上线;也有人认为,即便不直接赚钱,频繁使用明星形象吸引流量,本身就已经构成商业利用。从普通人角度看,王扁选择回到送外卖的工作,或许也反映出部分短视频创作者面临的实际压力——流量不稳定,变现路径不清晰,最终很多人还是得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。
网络创作看似门槛低,其实背后牵扯不少法律边界问题。不是所有“模仿”都能被归为合理使用,尤其当模仿对象是公众人物时,更容易触及肖像权、名誉权这些敏感地带。王扁的例子给很多内容创作者提了个醒:在追求关注度的同时,也要留意法律红线,别等到出了问题才后悔。
有网友说,看到他说“要去送外卖了”,其实挺感慨的。网络热度来得快,去得也快,今天可能因为一个表情包爆红,明天也许就无人问津。这种不确定性,对很多普通人来说,既是机会也是挑战。王扁的选择,或许正是不少小网红的真实写照——在梦想和现实之间,最终还是要找一个能让自己脚踏实地的活法。
说到底,不管做什么内容,尊重他人权利是底线。法律不是刻意束缚创作,而是让每个人都在公平的环境下发挥创意。而从观众的角度,我们也应当理性看待网络上的各种“模仿秀”,既不一味追捧,也不随意贬低,毕竟屏幕背后,都是一个普通人在为生活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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